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24招生简章

学校性质: 公办
开办形式: 全日制
评估类型: 其他
隶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举办者: 省级教育部门
举办者名称: 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联系电话: 029-88667188

学校概况

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隶属于西安音乐学院,自1953年创建以来,迄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附中秉承“为学院本科教育培养和储备优质生源”的办学宗旨,共招收70届学生,为本院大学部及国内外其它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他们遍布海内外,许多人已成为国内外音乐领域的名家及各著名艺术团体和艺术院校的骨干,在音乐界享有声誉,其中著名音乐家赵季平、景建树、乔建中、刘宽忍等成为他们当中的优秀代表。

附中办学层次为中专,现设有六年制中专(附初:小学毕业考入)、三年制中专(附高:初中毕业考入)两种学制。专业设置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两大类,分别对应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声乐、现代乐器演奏、舞蹈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附中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统招中专生。

办学成效

西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是陕西省教育厅直属的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被陕西省教工委、教育厅授予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先进集体”。近十年来,附中更是涌现了一批音乐人才。据统计,附中学生在各种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者已达百余人次。在国内省级以上音乐比赛中,获得奖项者超过500人次。

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新时代下,我校将以党的“二十大”文件精神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继续不断挖掘传统民族音乐内涵,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作出贡献。同时,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的优势基础,我校将在人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模式、国际化教育视野等方面不断开拓进取,奋发图强。

办学条件

学校设置标准核心指标 学校实际指标值 学校设置标准核心指标 学校实际指标值
生均计算机数量(台) 0.56 校园总用地面积(m²) 89548.27
生均仪器设备价值(元) 10397 聘请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数(%) 12
报刊杂志种类(种) 263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数(%) 1
藏书量-印刷图书生均数(册) 629 专业教师占专任教师数(%) 163
体育用地-环型跑道田径场(m) 200 师生比 1:2.7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m²) 148.50 专任教师(人) 199
校舍建筑面积(m²) 78410 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人) 528
生均用地面积(m²) 169.59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人) 培养方式 联办学校 联办专业 收费标准
1 音乐表演 750201 三年制 全日制 75 非分段培养 12000
2 舞蹈表演 750202 六年制 全日制 74 非分段培养 12000
3 音乐表演 750201 六年制 全日制 87 非分段培养 12000

办学特色

附中办学层次为中专,现设有六年制中专(附初:小学毕业考入)、三年制中专(附高:初中毕业考入)两种学制。专业设置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两大类,分别对应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声乐、现代乐器演奏、舞蹈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附中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统招中专生。

附中在重视专业培养的同时,加强文化基础课教学,注重长期与省级重点中学及相关同类院校附中之间进行文化课交流,汲取先进的教学经验,使附中文化课成绩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始终名列前茅。

校园风采

教学环境

国家国家助学政策

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分档依据:

根据陕教规范【2019】15号文件《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第十条 认定等级

特别困难学生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一般情况下,特殊群体因素列举的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二、第九条 特殊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程序:

1、开学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向班主任递交《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审并确定学生贫困等级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材料进行复审,评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将享受助学金政策学生名单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5、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并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间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入学须知

录取政策:附中将遵照当年教育部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录取,待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办理所有录取手续并完成盖章,否则不予录取。

除西安市城六区外,其它省、市、区县考生被录取后,户籍可根据家长申请迁入本校学生集体户。新生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专业复查不合格者、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者、健康条件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附高、附初新生入学期中考试时,将分别对初三第二学期、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内容进行复查测验,成绩计入学籍审核成绩。

学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实行收费入学,经物价部门批准,现执行的学费标准为:学生每人每年12000元;住宿费:6人间1200元/年,8人间900元/年。书本资料、校服等代办费用另计。(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各类费用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费用)。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困难家庭的考生经申请审核后均可办理国家助学金。

招生联系人及电话

招生电话:029-88667188            

邮政编码:710061

学校地址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内。从火车站乘14路、229路、239路、616路、603路、游8(610路)等公交车到省体育场站或长安立交站下车即到,也可从西安北客站直接乘坐地铁2号线到省体育场站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