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科工程技术学校
| 学校设置标准核心指标 | 学校实际指标值 | 学校设置标准核心指标 | 学校实际指标值 |
|---|---|---|---|
| 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占教师总数(%) | 78 | 校舍建筑面积(m²) | 35000 |
| 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 | 10 | 校园占地面积(m²) | 45000 |
| 师生比 | 1:20 | 学校常设专业数(个) | 13 |
| 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万元) | 800 | 学校年职业培训人数(人) | 800 |
| 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m²) | 5200 | 学制教育在校生人数(人) | 750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人) | 培养方式 | 联办学校 | 联办专业 | 收费标准 |
|---|
创新培养模式,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学校按照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校企互嵌、工学结合”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我校与国内多家企业进行深度校企合作,并签订了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不仅让学生在就业上得到了保障,也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家长的一致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8%。
一、国家免学费
1、 资助对象
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资助范围
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资助标准
高级工3600元/学年,中级工2600元/学年。
二、国家助学金
1、 资助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2、 资助范围
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该年级人数20%确定。
3、 资助标准
一般困难家庭1500元/年、特别困难家庭2500元/年。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报名条件:
一、初、高中毕业生。
二、有志社会青年。
三、仪容仪表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联系电话:029-87123866
西安市周至县和平南路